市委办发〔2020〕4号-《关于服务保障“抓防控促发展” 落实“人才生态 37条”的补充意见》的通知

来源: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    管理员2020-07-02

政策内容:实施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。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 受公共租赁住房、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,市、区县(市)各 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(含)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 贴。每户每年发放 1万元,可发放三年,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,可继续享受,最长不超过三年。补贴资金申报 工作按照属地原则,由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区、县(市)住房保 障部门提出,并由各区、县(市)负责兑现。
原文:
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印发《关于服务保障“抓防控促发展” 落实“人才生态37 条”的补充意见》的通知